摘要:本公告受浙江萊潤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20-12-11,公告主要內容為:浙江湖州長興縣合溪水庫清淤工程(一期)--清淤工程施工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所屬區域:浙江-湖州-長興縣,所屬行業分類:水庫,招標代理:浙江華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采購業主:浙江萊潤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長興縣合溪水庫清淤工程(一期)--清淤工程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長興縣合溪水庫清淤工程(一期)--清淤工程,已經長發改投資【2020】109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浙江萊潤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浙江華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的施工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一.本次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長興縣合溪水庫清淤工程(一期)--清淤工程,建設地點位于長興縣小浦鎮合溪水庫北源庫尾,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水庫清淤;庫區臨時中轉場建設;輸送帶、鋼管樁及配套工程建設以及為實施上述工程所需完成的措施項目、其他臨時工程項目及臨時設施等。工程清淤范圍為合溪水庫北源庫尾區域,面積約48.69hm2,總清淤方量約286.48萬m3,固體清淤物通過輸送帶輸送至上車點;清淤料產生的泥漿外運至業主指定地點處置。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本工程招標范圍
本工程為長興縣合溪水庫清淤工程(一期)--清淤工程,具體范圍及數量詳見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本工程概算投資約 9114 萬元,計劃工期60個月。
二.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一)投標人: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或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其他條件詳見《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1、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2、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項目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已公示的項目負責人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應未被所在地區(長興縣)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4、擬派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兩個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12月10日起(北京時間,下同),在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zjcx.gov.cn:8081)上點擊“投標單位登錄”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后,點擊“招標文件下載”,選擇本項目相應標段點擊“下載”。招標文件免費下載,下載招標文件時根據系統提示,先點擊“網上支付”(無需支付),再點擊“下載招標文件“即可。
2、招標文件下載的詳細說明請下載和查閱《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投標單位操作手冊》。投標人注冊申請和CA鎖使用操作的詳細說明請下載和查閱《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誠信庫申報(會員)操作手冊》。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0年12月31日09:00時。電子投標文件通過CA鎖登錄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通過網上投標模塊上傳。
2、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網址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點擊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不見面開標大廳”進入開標系統。為避免網絡影響,請各投標單位使用IE11及以上瀏覽器。
3、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臺拒收。
五、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已在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同時在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布。
六、聯系方式
招標人:浙江萊潤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龍山街道興國商務樓1幢1110室
聯系人:潘工
電話:15067231800
傳真:/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華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鏡水藍庭9-1-202室
聯系人:吳工、鄭工
電話:0572-6250311
2020年12月10日
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
序號 |
資格條件內容 |
一 |
企業 |
1 |
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或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
2 |
應未被長興縣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
3 |
其他要求: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至投標截止日無行賄犯罪記錄。 |
二 |
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 |
1 |
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項目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已公示的項目負責人視為有在建工程。 |
2 |
項目負責人應未被長興縣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
3 |
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且具有水利(或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職稱證書未注明專業的,以學歷證書專業為準。) |
4 |
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 |
5 |
項目安全員、質檢員和施工員應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或中國水利企業協會頒發(或認可)的上崗證(或培訓合格證書)。 |
6 |
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兩個崗位不得相互兼任。 |
7 |
項目負責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至投標截止日無行賄犯罪記錄。 |
三 |
其它 |
1 |
投標人的“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B、C證),其中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應有任命文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3 人。 |
2 |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下同)必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公示,公示內容必須滿足“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中對該人員的要求,外地進浙施工企業委托代理人必須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已經公示的授權委托人。 |
3 |
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應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員工(須提供近3個月出具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 |
4 |
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 |
5 |
根據《浙江省水利廳關于全面啟用水利水電施工企業“三類人員”電子證書的公告》(浙水監督[2020]1號)規定,由浙江省水利廳頒發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B、C證),以浙江省水利廳頒發的電子證書為準,原浙江省水利廳頒發的紙質證書不予認可。 |
6 |
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均不得相互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