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 (1)設計費:提交全套施工圖經審圖機構審查合格并經建設單位確認后,30天內付至合同價組成中設計費的5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結算審計結束后,30天內付至合同價組成中設計費的9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后結清設計費。(2)工程施工費:樁基工程完成后30天內付至合同價中的工程施工費的10%;地下室全部封頂后30天內付至合同價中的工程施工費的25%;所有高層住宅施工至8層頂后30天內付至合同價中的工程施工費的35%;單體建筑全部主體封頂后30天內付至合同價中的工程施工費的50%;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30天內付至合同價中的工程施工費的60%;本項目綜合驗收交付后30天內付至合同價中的工程施工費的65%;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且竣工決算審核完成后付至審計價的80%,如無審計結果,則付至初審價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滿二年根據審計結果付至審計價的97%,余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三年付至審計價的99%,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五年結清余款。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備 / 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 / 資格;
3.3投標人資質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須同時滿足下列①、②要求或由以下①、②資質組成的聯合體):
①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設計資質;
②投標人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以上施工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4投標人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資格:
投標人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一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無在建工程。
3.5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應具備的要求:
(1)投標人中的施工企業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施工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有效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在建工程;
(4)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應當具有有效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5)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6 業績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投標單位執業期間,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 10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工程總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中的驗收時間為準。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原件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B)設計業績要求: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投標單位執業期間,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 10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設計業績(須提供設計合同,時間及建筑面積以合同為準。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原件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C)施工業績要求: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投標單位執業期間,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 10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中的驗收時間為準。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原件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有效期自 2016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
(2)投標人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 10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工程總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中的驗收時間為準。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原件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B)設計業績要求: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 10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設計業績(須提供設計合同,時間及建筑面積以合同為準。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原件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C)施工業績要求: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 10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中的驗收時間為準。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原件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有效期自 2016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
3.7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8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9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除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外,還應滿足下列要求: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單位最多不超過 2 家,聯合體申請人的牽頭人必須為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 年 9 月 18 日 8 時 3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 17 時 3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1 年 10 月 19 日 9 時 30 分
6. 評標辦法
6.1 是否評定分離:是 ;
6.2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興化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興化市文昌路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符女士
電 話:0523-83276168
代理機構:江蘇鴻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興化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253室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顧女士
電 話:18036802880 |